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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8, 2024 0:31:43 GMT -6
该负责协调三门课程(生产工程、化学工程和电气工程)的老假期间被解雇。在她的劳工投诉中,她坚称解雇使她无法寻找新职位,因为在此期间,教育机构已经为该学期培训了教职员工。 据她介绍,和往常一样,按照校历,2018年11月至12月期间,学院要求她制定化学工程和生产工程课程的时间表,并组织明年的开学。因此,他认为,雇佣关系存在连续性的合理期望,因此,他没有寻求在其他机构的安置。 教育协会在辩护中坚称,解雇是出于尊重。另一个论点是,大学机构拥有教学科学、行政、财务和资产管理自主权,法律并不保证教授的任何形式的稳定性。因此,为了确立赔偿义务,必须证明某些应受谴责、不当或有罪的行为。 一审法院认定,解雇导致该教师失去2019年第一学期继续 电报号码数据 教学活动的机会,并支付物质损失赔偿金。然而,他拒绝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,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他的荣誉或形象受到了侵犯,从而感到尴尬或精神痛苦。第十二区劳动法院维持原判。 失去机会 教师复审上诉的报告员阿尔贝托·巴拉泽罗 (Alberto Balazeiro) 部长解释说,根据“失去机会理论”(《民法典》第 186 条和第 927 条),受害人被剥夺了由于犯罪者实施非法行为而获得一定利益,鉴于预期有利结果的实际可能性,有权就所遭受的物质损失获得赔偿 报告员认为,无正当理由解雇本身并不构成非法行为或滥用权利。 然而,在本案中,解雇发生在教师已经公平且真实地期望继续留在教育机构的情况下。他总结道:“尽管该活动具有固有的特殊性,但该机构仍然滥用权利,不尊重客观诚信原则和工作的社会价值。” 一致将赔偿金定为 30,000 雷亚尔。 来自 TST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。值得注意的是,除了服务提供商可能拖欠资金之外,还有被定罪的风险。这要求选择提供商时要极其谨慎,并在此之前对其运营及其财务能力进行广泛的调查。理解第 13,467/17 号法作条件”一词,扩大了可能缩短合同期限的雇员的权利(“在个人雇佣合同中,只有经双方同意更改相应条件是合法的,即使这些条件不会直接或间接对员工造成伤害,违反本保证的条款将被视为无效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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